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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都市圈

正式启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

本报消息 长春都市圈协同立法工作会议近日召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将共同构建都市圈协同立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正式迈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制定《长春都市圈协同立法工作办法》。

此次协同立法将坚持依法立法,遵循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级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务实管用,围绕都市圈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法治需求开展协同立法,打破障碍壁垒,有针对性地解决区域发展的共性突出问题;坚持协同共商,兼顾各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协同共商基础上解决统一性和差异性问题,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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