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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两级人大联动履职助力纠纷顺利化解

■ 本报通讯员 廖培森

“争了多年的山林地界终于厘清,今后两屯群众不再为林地权属起争执,大家以后可以安心发展林下经济。”6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车河镇骆马村6个村民小组与大厂镇翁乐村老街屯群众代表共同签署调解和解协议,一桩横跨两镇、涉及57.56公顷林地的集体权属纠纷顺利化解。这是南丹县镇两级人大依托代表履职平台、联动多方力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活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就地化解基层“三大纠纷”的鲜活案例。

纠纷地块处于车河镇、大厂镇交界地带,涉及骆马村学校堡、堂皇、更排等6个村民小组与翁乐村老街屯。因纠纷时间跨度久、历史权属档案零散缺失,双方林权证存在大面积重叠,多年来双方因地界划分、林木管护反复产生矛盾。特别是在前期多轮的联合调处中,老街屯群众坚持全部争议林地归己方所有,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民有所忧,代表靠前。南丹县人大常委会将该案列为重点包案督办事项,明确由车河镇人大主席牵头,县镇人大代表、林业、自然资源、派出所及两镇调处干部组成联合专班,建立“实地勘界、档案溯源、入户疏导、跨镇会商”全链条调处机制。

为夯实调解事实基础,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证据核查工作。专班多次赴县档案馆调阅分山台账、原始林权档案,携带测绘器械深入争议山林逐地块踏勘标记,精准锁定1、2、11、12号四块核心争议区域;代表们分片开展全覆盖入户走访,与村民、离任村组干部、村内长者座谈核实早年分山史实,完整梳理权属脉络,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

针对双方诉求差距大、群众对立情绪较重的现状,人大代表坚持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分层疏导。一方面向群众细致宣讲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晰权属划分法定规则;另一方面立足邻里长期共处现状和长远发展大局,反复磋商优化分配方案,耐心做通骆马村群众代表思想工作,促使该村同意划出四块争议地块划归老街屯,剩余林地归属骆马村六个村民小组。

在县级工作组统筹调度、县镇人大全程监督下,跨乡镇专项调解会如期召开。会上,双方群众代表放下分歧、互谅互让,自愿签署书面和解协议,明确林地四至界限与管护权责。

此次纠纷化解,充分彰显了基层人大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为民初心的生动实践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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