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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助力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丹东草莓”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之力托起“莓”好未来

■ 本报通讯员 王 颖

7月下旬以来,辽宁省丹东市热浪来袭,新一年度草莓苗转运持续作业。此前不久,丹东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当地两家获评“辽宁优品”的农业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旨在为丹东草莓特色产业的“甜蜜”发展及时提供技术支撑。

与技术支撑同样令丹东市广大企业和草莓种植大户欣慰的是法治保障,即自2026年3月1日施行的《丹东市草莓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11月27日经丹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1月20日经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条例》系全国首部专门规范草莓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如今已施行5个月。

把准立法“定盘星”

丹东地区是辽东山地丘陵的一部分,属长白山脉向西南延伸的支脉或余脉。“七山一水分半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地貌特点与水资源丰富、气候湿润等区域特质,孕育了具有百年种植历史的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丹东草莓。

作为全国最大的草莓生产和出口基地,丹东草莓历经数十年深耕发展,已成为支撑地方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彰显城市形象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名片产业,产品远销海内外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带动10余万农户增收致富。然而,草莓产业规模扩张的同时也显现一系列问题,例如,品种创新能力不足、种苗质量参差不齐、种植标准化程度不高、质量安全监管链条不完善、品牌被冒用侵权现象时有发生等,成为阻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长烦恼”。

良法应时而立。2023年,丹东市人大东港代表团与市人大农业农村委联合提出加快草莓产业发展立法的建议,直指产业发展痛点、堵点、难点。市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立法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的政治责任,将草莓产业立法列入重点立法项目,组建由市人大法制委、农业农村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参与的立法工作专班,全面启动立法前期工作。

为确保立法贴合实际、靶向精准,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深入东港、振安等草莓主产区,走进种植基地、加工企业、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与种植大户、经纪人、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数百条,系统梳理了品种选育、种苗繁育、质量安全、品牌保护、政策扶持等七大领域突出问题,并形成详实的立法调研报告,为法规起草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丹东市人大常委会明确立法定位:不搞大而全、力求小而精,聚焦产业全链条关键环节,突出“促进”与“规范”并重,既要破解当前制约发展的现实问题,又要为长远发展预留制度空间;既要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保障,又要尊重市场规律与主体地位;既要守住质量安全与品牌信誉底线,又要激发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活力,努力制定一部务实管用、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良法。

臻于至善立良法

“663个文件、21轮修改、20多次研讨……”丹东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立法过程规范、内容科学、凝聚共识。

在《条例》起草阶段,丹东市政府成立起草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起草草案文本,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上位法,参考多地特色产业立法经验,结合丹东实际历经多次调研论证、多轮修改完善,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精心打磨形成《条例》草案初稿。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全程主导、严格把关,法制委、农业农村委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对《条例》草案逐条研究、逐项论证,先后组织多轮专题座谈、实地调研、专家咨询,重点围绕条款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于2025年7月28日、9月25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二审,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立法专家、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种植大户、加工企业及社会公众意见,优化调整产业扶持、种苗管理、质量追溯、品牌保护、法律责任等核心条款,确保制度设计贴合产业实际、回应群众期盼。

为进一步拓宽民意渠道、汇聚民智民力,丹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举办“强化法治保障,共筑丹东草莓产业新高地”半月坛,邀请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等深入研讨,让立法过程成为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化解民忧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实践,同时主动向上对接,征求省人大法制委意见建议;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确保共九章45条的《条例》以精准制度供给赋能产业升级,守护丹东草莓这块“金字招牌”。

“小切口”撬动大课题

一颗小草莓,承载大民生;一部好法规,护航大产业。《条例》填补了丹东草莓产业专项立法空白,将产业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有效破解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产业从单纯规模扩张转入质量和效益共提升、从传统经营向现代治理升级、从区域品牌向全国标杆迈进。

施行5个月以来,涵盖草莓产业全链条的《条例》,已实打实化作丹东广大企业和草莓种植大户真切可感的法治支撑与保障。

如《条例》在种苗端,明确建立种苗繁育体系,推广脱毒种苗,支持新品种选育;在种植端,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规范用药用肥,推动标准化生产;在流通端,建立分等级制度,由政府部门制定质量标准,引导市场形成优质优价的定价机制。

“以前是跟着感觉种,现在是按着标准来。”对此,丹东青泽农业生物科有限公司负责人丛卓林介绍,“我们建设了高标准示范基地,从土壤改良到水肥管理,全过程都有技术规范。”

早在2026年1月,丹东市东港市召开打击假冒“东港草莓”行为新闻发布会上,与会者形成一种共识:“我们手里最核心的‘武器’,就是即将施行的《条例》。”

《条例》施行5个月以来,多起外地果品私贴丹东草莓标识、以次充好的侵权案件被依法处置,涉事商家被没收假冒果品并处货值10倍至20倍罚款。除了严厉惩处,《条例》还构建了全方位的品牌保护体系:推行溯源二维码,实现“一箱一码”甚至“一果一码”,消费者扫码即可看到产地、种植户等信息;规范授权使用“丹东草莓”商标的商家;对电商平台上的非授权商家进行投诉下架。

在丹东草莓核心产区椅圈镇标准化草莓种植基地,规模种植大户老李拿起一盒贴有溯源码的草莓,手机一扫,地块台账、全程用药记录、当日采收时间清晰呈现。他欣喜地说:“如今有专门法规撑腰,打假有硬标准、产销全程可溯源,咱种草莓、做买卖心里踏实多了。”

法贵必行,效在落实。“《条例》的实施,是丹东草莓产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更是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服务发展、以法治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丹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推动相关部门细化配套制度、强化执法监管、广泛宣传解读,确保法规落地生根、见效惠民。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全市重点产业、民生领域、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高质量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惠民生,为优化丹东营商环境、促进丹东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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