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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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 抓好执法检查工作

■ 周冰飞 (江西)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少而精”选题,集中力量、务求实效 。选好议题是前提。一是聚焦上级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提前对接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兼顾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上层与基层的关系。二是聚焦“三个事关”导向。紧紧围绕事关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确定选题内容和工作思路。三是聚焦新立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性法规实施1至2年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又能助推贯彻实施。

坚持“深而广”检查,找准问题、问计于民 。 做实检查是保证。结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优势和代表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力求“真找准问题”。一是常态学法提能力。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学法制度,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学法常态化,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执法检查前学法制度,对执法检查组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有效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多方联动强合力。打破常委会各委办的分工界限,整合各委办的力量,采取区、乡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邀请部分委员、人大代表和专家参加,多渠道、多视角了解情况,形成执法检查的整体合力。三是创新方式有动力。创新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综合运用专题询问、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确保更加全面地掌握情况,更加精准地查清问题,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坚持“严而实”督办,跟踪问效、一抓到底 。解决问题是目的。一是把好对口督办这根“弦”。各专工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口跟踪督查“一府两院”办理工作,要求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及时加以研究,限期认真办理落实,形成督办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在四个月内听取审议办理结果的报告,确保审议意见的办理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打好公开透明这张“牌”。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集中视察、走访座谈、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反馈座谈会等形式向代表和群众及时公开跟踪督办的结果,使人大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障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三是用好满意度测评这根“棒”。为确保整改效果,对“一府两院”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同时规定,测评满意票达不到50%以上的单位责成整改或继续整改,并在四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整改情况,再次测评仍为不满意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者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方式,切实打通执法检查工作“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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