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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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 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 陈 严 (福建)

人民性是人大监督的基本属性,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应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全过程,推动人大监督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在调查研究中倾听民声

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获得开展监督的事实依据。人大调研要深入到行政、司法活动的第一现场中去,多方面去接触和感受行政、司法活动实践,获取全面真实客观的第一手材料。在深入现场的同时要多走访联系基层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获得开展监督的民情依据。基层群众是行政和司法活动的终端承受者和体验者,他们的感受、愿望和要求是人大开展调查研究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在调研中,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凝聚人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力量,不断拓宽和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进一步凸显监督工作的人民性。

在专题审议中反映民意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如何更好地发扬民主、转换成效,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实践。首先要营造民主求实的讨论氛围。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站稳人民立场,善于学习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能够包容不同的思想、见解和主张,理解这些思想、见解和主张存在的理由,从而营造自由轻松地表达思想和见解的会议氛围。其次要积极改进和完善审议方式方法。探索实行重点发言人制度,由分工联系审议事项或者直接从事与审议事项相关工作、对情况比较熟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审议中第一个或者重点发言,使相关问题引起注意并进行充分讨论,起到抛砖引玉、相互启发、活跃气氛的效果,避免会议审议出现冷场、气氛冷淡的情况,提高会议审议的质量和效率。最后要全面汇总梳理发言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代表的是个人的独立见解,由于专业知识和从事职业的不同,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对监督事项的熟悉程度也不同,审议发言可能出现许多不同观点和理念。这就使得审议发言的整理十分重要,应当高度重视并把好审议意见整理这个关口。要注重把有针对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写进审议意见,尽量少写或者不写相关部门已经充分注意到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和常规性工作要求已经采取的制度和措施,使审议意见有含金量,真正对相关工作起到纠偏补漏的作用。

在依法监督中纾解民愁

人大监督最根本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找准监督着力点,人大常委会要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时发出权力机关的声音,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把人大监督的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要拓宽监督新途径,监督法中有明确的监督形式,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应大胆探索,根据实事求是、创新求变的原则,大胆采用多种监督形式,例如人大代表面对面、人民旁听、代表评议、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要提高监督实效性,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采取挂帅督办、跟踪督办、对口督办等形式,不折不扣地抓好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在督查中落实好解决问题的措施,适时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诠释人大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不断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才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才能凝聚起蓬勃发展的人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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