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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剧是川渝地区共同的文化名片,承载着两地人民共同的文化传统、历史记忆。

9月1日起,《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四川条例”)与《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重庆条例”)同步施行。两个条例分别对川剧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明确规定,旨在让川剧后继有人,焕发新的活力。

川剧保护传承立法是川渝协同的立法项目,是全国文化领域开展跨省协同立法的首次探索,首开省级层面对同一门类且共有的文化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先例。条例不设章节,“有几条写几条”,法规内容简明扼要,尤其是在具体举措上,聚焦解决实际问题进行了规定,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川剧保护传承的各个环节,为川剧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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