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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剧院院长、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二度梅”得主陈智林:

川剧人找到了价值根源和发展根基

作为中国西南地区影响最大的地方剧种,滋生于巴山蜀水的川剧,自诞生伊始就打上了巴蜀人文风土的深刻烙印,深受川渝群众喜闻乐见。三百多年来,绵延不绝。

曾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我谈得最多的是对川剧立法的一种渴求。川渝两地通过立法的形式携手推进川剧保护传承,是对川剧事业的推动和促进,体现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也让川剧人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根源和发展根基。

在过去,川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川剧人的努力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立法保护川剧,不仅为川剧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为川剧的传承与保护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川条例共34条,包括明确川剧保护传承的对象范围,完善川剧保护传承工作体制,健全川剧传承体系,强调川剧的宣传推广与文旅融合,强调区域合作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深化等,为川剧艺术的长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的保障是精气神的保障,是对文化自信、人生自信的保障。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的出炉,让川剧人活得更真实、更有尊严,做每件事情都有了依据,也促使川剧人艺术创作的源泉更加清晰。

有理由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川剧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得到更加全面、有效地保护,同时也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成为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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