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为青海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备受消费者关注的质量安全保障方面,条例规定,枸杞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枸杞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且不得销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枸杞及其制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枸杞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枸杞及其制品生产记录,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禁止伪造、变造枸杞及其制品生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