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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途径。2024年,我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能源法、增值税法,修改矿产资源法、会计法、统计法,以高水平法治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年6月28日,备受关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有力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了9亿多人的集体经济权益。

这部法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科学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确保障组织内“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的权利,要求“应当确认”其为成员;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通过“乡约村规”的方式歧视“外嫁女”等特殊人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通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财税政策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与使命。

2024年12月25日,增值税法在先后三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凝聚共识修改完善后,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增值税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第一大税种迈入法治新阶段,也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增值税法全文共6章38条,相比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28条)内容有明显拓展,增加10条,近千字。在税率方面,明确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对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对于广大经营者关注的“留抵退税”,明确规定“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这些具体规定体现出增值税法的现代性,对建立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支撑作用,同时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稳定的税收预期,有助于增强信心。

除了上述法律,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法和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

可以看到,年度一系列的立法回应了群众期待,从法律层面解决了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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