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明确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围绕推进科教兴国、文化强国战略实施,学位法、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三部法律在2024年审议通过。
近年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的进程不断加速。2024年4月,学位法正式颁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在学位法出台之前,1980年2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学位条例,建立我国学位制度。2023年8月、2024年4月,学位法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于2024年4月26日公开发布。
较之学位条例,学位法将国家关于学位管理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决策部署转化成法律规范,明确三级学位工作体制,完善学位授予资格审批制度,构建分级分类的学位制度,完善学位授予程序,强化学位质量保障,健全学位授予争议的解决途径,保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
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应有之义。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该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文物保护法作出多处完善,比如,明确要求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保护文物放在第一位,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再如,增加了“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目的就是有效处理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体现了预防性保护理念。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新增“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章,由原来的6章34条增至8章60条,针对促进科普活动、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增强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开启了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三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指向强国战略,开辟了法治建设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