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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立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在涉外税收立法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为涉外税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涉外税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税法。关税法共7章,明确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进境物品关税简易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进一步保障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适应了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

全力守护国门生物安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国境卫生检疫法。我国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经过2023年12月、2024年6月二次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进一步予以完善。新法明确,海关履行国境卫生检疫职责,应当依法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侵犯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保障措施”一章,从法律条文中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近年来,我国数字金融领域的创新走在了世界前列,伴随着金融创新,新的金融风险也会不断出现,需要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金融监管加以约束。我国高度重视反洗钱法修订工作,在2024年4月初次审议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并在较短时间内历经三次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次修改是一次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洗钱上游犯罪范围的表述,在保留洗钱上游犯罪的七类重点犯罪类型的基础上,规定掩饰、隐瞒“其他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也属于洗钱活动。同时,细化反洗钱义务规定,进一步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涉外立法护航高水平开放,更好维护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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