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法规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回应社会期待,从法治层面解决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不足和对秸秆焚烧“一禁了之”的问题。规定明确,省人民政府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编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举措,将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电价补贴等内容写入法规。
秸秆露天焚烧属于野外用火,规定还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秸秆露天焚烧履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