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远河 苏春生 (湖南)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2024年以来,湖南省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建议提质增量”活动为抓手全链条做实代表建议工作。
抓代表建议提出关
确保“提得好”
保障高质量提出建议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县人大常委会持续用力解决要提、能提和提得好的问题。一是培训补短板,连年开展“议案建议怎么提、怎么写”等业务培训,让代表掌握议案建议撰写要求,解决不会写的问题;二是学习补盲点,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工作部署,吃透上情,了解党委号召什么、要求什么,政府主抓什么、推进什么,政策允许什么、提倡什么,解决提什么的问题;三是一线找方法,常态化组织代表进“站”履职,在人代会前、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群众急难愁盼,收集鲜活的第一手材料,了解基层需要什么、缺少什么,老百姓诉求什么、期盼什么,摸清下情;四是指导提质量,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各代表团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从格式上指导、内容上把关、对策上分析,让每一件代表建议都是“金点子”“好方子”。
抓代表建议交办关
确保“交得好”
一是召开分析会。每次人代会召开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和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集中分析研判,了解每一件建议的内容和解决问题的诉求,对代表建议情况了然于胸,做到交办有的放矢。二是进行预交办。县政府按照“职能对口、行业对口、工作对应”的原则,确定各建议的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提前进行预交办,并在预交办后及时征求单位意见,进行科学调整;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责任,力求办理任务与承办部门职责相符。三是召开交办会。县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办理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各承办单位既领任务,又担责任,确保代表建议在强化组织、高位推动中得到办理。
抓代表建议办理关
确保“办得好”
高质量办是做好代表建议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分管副县长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办理,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每件建议都要“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成效”,在办理工作中,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特别是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建议,要具体协调安排其他单位会办。二是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办”的办理工作三级责任制,形成有分工、有合力、有责任的办理工作格局。三是力求办理实效。坚持突出重点办,把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代表多次提出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作为办理重点,攻坚克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办理代表建议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闭门造车,除认真抓好有条件办理的外,对办理有难度的,列为B类件,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规定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及时解释说明。
抓建议办理监督关
确保“督得好”
一是重点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筛选9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并为社会关注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由常委会领导班子领衔,人大各专委会根据各自所联系单位的实际,及时指导和督办。二是联合督办。建立人大、政府办理工作督办机制,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督查指导,听取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督查指导意见;针对代表反映部分承办单位和代表沟通不到位、承诺不落实、代表不满意等问题,要求相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同时,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人大工作评议和“两办”督查内容,推动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三是跟踪督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根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建立代表建议办理B类件台账,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办理进度再次答复代表。
抓办理结果反馈关
确保“回得好”
县人大常委会把群众满不满意、代表认不认可作为评判代表建议办得好不好的标准,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一是要求各承办单位开门办理,紧扣“三个环节”,强化“三次沟通”,即办理前,主动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做到快捷办理、不走弯路;办理中,征求代表的意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质量;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代表反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二是要求各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向代表通报,办理回复要经代表签字认可,对代表提出的异议或不满意意见,明确整改落实期限,从而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纸上”落到“地上”,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