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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组织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新闻事件】

2025年3月20日,在湖南省湘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期间,5名湖南省人大代表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首次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此后,江苏省泰州市、山西省阳泉市、山东省德州市、浙江省丽水市等多地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推荐理由】

中国制度成就中国之治。在“中国故事”里,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极为重要的基础性、框架性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的“五个克服”,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优越性。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当然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新修改的代表法于2025年3月12日施行,进一步明确“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多地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正是对“克服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生动诠释,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的务实举措。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通过这种“看得见人、闻得见声”的报告形式,有助于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主动性,补足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一环。对人大代表而言,这样的工作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有助于推动人大代表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更好执行代表职务,从而进一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新动能。(本报记者 王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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